氣體取樣瓶是一種承壓設備,具有爆炸危險,且其承裝介質一般具有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強腐蝕等性質,使用環境又因其移動、重復充裝、操作使用人員不固定和使用環境變化的特點,比其他壓力容器更為復雜、惡劣。氣體取樣瓶一旦發生爆炸或泄漏,往往發生火災或中毒,甚至引起災難性事故。 防止取樣瓶受熱。使用中的取樣瓶不應放在烈日下暴曬,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溫區,距明火不應小于10m;不得用高壓蒸汽直接噴吹氣體取樣瓶;禁止用熱水解凍及明火烘烤,嚴禁用溫度超過40℃的熱源對取樣瓶加熱。
氣體取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;開閥時要慢慢開啟,防止附件升壓快產生高溫;對可燃氣體的取樣瓶,不能用鋼制工具等敲擊鋼瓶,防止產生火花;氧取樣瓶的瓶閥及其附件不得沾油脂,手或手套上沾有油污后,不得操作氧取樣瓶。
氣體取樣瓶使用到后應留有余氣,主要用以防止混入其他氣體或雜質而造成事故。取樣瓶用于有可能產生回流(倒灌)的場合,必須有防止倒灌的裝置,如單向閥、止回閥、緩沖罐等。液化石油氣氣體取樣瓶內的殘余油氣,應用有安全措施的設施回收,不得自行處理。
加強氣體取樣瓶的維護,取樣瓶外壁的油漆層既能防腐,又是識別的標志,可防止誤用和混裝,要保持好漆面的完整和標志的清晰。瓶內混進水分會加速取樣瓶內壁的腐蝕,在充裝前一定要對取樣瓶進行干燥處理。取樣瓶使用單位不得自行改變充裝氣體的品種、擅自更換取樣瓶的顏色標志。確實需要更換時應提出申請,由取樣瓶檢驗單位負責對取樣瓶進行改裝。負責改裝的單位根據取樣瓶制造鋼印標志和安全狀況,確定氣體取樣瓶是否適合于所要換裝的氣體。改裝時,應對取樣瓶的內部進行*清理、檢驗、打鋼印和涂檢驗標志,換裝相應的附件,更換改裝氣體的字樣、色環和顏色。